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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越南多部门密集发布通知,加强对出口商品原产地的监管,严厉打击伪造原产地等贸易欺诈行为。建议涉及越南业务的货主、货代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避潜在风险。
01|严打伪造原产地行为
据《越通社》4月11日报道,越南国家389号指导委员会(专责打击走私、贸易欺诈及假冒商品)常设办公室于4月10日发文,要求各地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整治通过陆路口岸、海港和国际机场运输、伪造越南原产地的出口商品行为。
此前,4月7日,越南总理范明政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各部委、驻外机构和企业积极应对新国际贸易形势,提出包括防范伪造原产地商品出口在内的多项措施。
02|加强原材料供应管理
4月16日,中国商务部发布进一步通知,转发越南工贸部有关加强原材料监管的文件(2515/BCT-XNK号)。
据《越通社》4月13日报道,该文件指出,在全球贸易环境复杂多变、尤其在美方针对部分国家实施关税措施的背景下,越南企业需加强风险防范,避免因原产地问题受到牵连。
工贸部提出如下建议:
各出口行业协会应与监管部门密切合作,加强政策信息传达与风险预警;
鼓励企业多元化原材料供应来源,减少对单一进口市场依赖;
要求企业确保原材料可追溯性,符合进口国的安全与溯源标准;
鼓励企业积极开拓新兴进口市场,寻找稳定合作伙伴,优化供应链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