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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货物出运实际操作中,会碰上两种类型的提单: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
表面上看,船东提单和货代提单的效力相似,贸易商把正本提单卖给外商,外商凭提单取货。而实际上还是有差别的。首先,提单本身就是一种“运输契约”,货运人把提单开给贸易商,就等于签了一份承运合同。船东提单,是贸易商与船东间的合同,而货代提单就不是。贸易商把货物交给货代,货代再交给船东,货代与船东间有承运协议,船东只对货代负责而不会对咱们货主负责,因为在货代提单的操作下,对于船东来说,货代才是“货主”。
因此,凭船东提单,到了目的港可以直接提货;而货代提单则不行,需要把货代提单拿到港口代理人那里“换单”,也就是根据货代提单开出提货通知,再去提货。当然,对于贸易提货人而言,这表面上就是多了一道手续而已,不影响提货的,不算什么风险。恰恰相反,贸易商可以利用这一点更好地控制物权。比如,贸易商把货代提单交给客户以后,突然发现客户有欺诈行为,可能会不给钱,这时贸易商就可以请货代帮忙,通知目的港代理“扣住”货物,让外商即使拿着货代提单也暂时提不到货,给贸易商争取宝贵的时间(无正式理由,目的港也不便强行扣货,只能拖延数日,不过对于外贸纠纷而言,这种拖延非常有利于出口商)。
简言之,如果货物运输本身不幸出了事,贸易商追究货运公司责任的时候,显然实力雄厚的船东比普通的货代更有能力负责。平时货代则比船东能配合咱们的工作,在灵活处理提单和防范商业欺诈上,货代的帮助至关重要。此外,货代的运输价格也很有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