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专员微信pspsky
357201460
上海A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公司”)向巴西B公司进口无烟煤61804420千克,以FOB 方式成交,每吨成交价格为569.04美元。A公司租用TRS公司的船运输该批货物,双方约定运费为38.60美元每吨,并由A公司提前预付90%运费。同时A公司并向I公司购买货物保险,由于船龄为18年,属于老船龄,A公司与TRS公司约定保险费先由A公司垫付,最终由TRS支付。2015年5月20日,A公司向上海海关申报进口该批货物,申报成交方式为FOB,申报运输及其相关费用2267946.14美元,申报保险费16940.76 美元。海关审查TRS公司开具的运费发票发现具体明细如下:
1.总运费(100% Freight) 61,804,420 × 38.60 美元 PMT 2,385,650,61
2. -2.5%租船佣金(-2.5% Add Comm) -59,641,27
3.装货港速遣费(Dspatch at L/P ) -15,467,47
4.卸货港速遣费( Despatch at D/P)-25,654,97
5.老船保险费(OAP) -16,940,76
6.已付运费(Freight Received) -2,123,839,36
需要支付的金额 144,106,78美元
A公司申报的运费为已付运费加需要支付的金额:2123839.36+144106.78
请问进口无烟煤完税价格是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以下简称“《审价办法》”)第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并应当包括货物运抵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FOB成交方式的完税价格由成交价格、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组成,进口无烟煤的成交价格清晰简单,但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相对比较复杂,下面逐一进行分析:
成交价格
A公司进口无烟煤的成交价格明确,成交总总价为569.04*61804.42=42203024.59美元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
《审价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进口货物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应当按照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A公司申报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是扣除了发票2-5项费用后的金额,看起来好像是“实际支付”的金额,但是也可以看到,A公司应当支付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并不是最终支付的金额。按照《审价办法》相关规定,发票2-5项费用并不能全部从运费中扣除,A公司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存在申报不全的情况。A公司产生的总运费为2385650.61美元,其中:
第2项租船佣金,又叫洽租佣金,退租佣金或回扣佣金,是行业惯例,TRS公司和A公司合同约定的佣金,按已经收取的运费、空舱费及滞期费的2.5%收取,A公司解释该部分佣金实际为船东和承租方约定的商业折扣。因此该部分金额应该从总运费中扣除。
有观点认为,租船佣金在行业内较多的情况是船公司付给租船经纪人的佣金,参考经纪费的审价规定,买方承担的经纪费应该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本案例中,经纪费是卖方承担,不需要算作运输及其相关费用的一部分,但是也不应该从总运费中扣除。
也有观点认为,本案例中租船方直接返还佣金给承租方,从性质上更类似于回扣,而不是企业认为的商业折扣,因为商业折扣的表现形式与租船佣金不同,是对价格的直接减让。因此对租船佣金的审查应该参照返点的审价规定,作为卖方向买方的支付,不能直接从完税价格中扣除。所以运费金额不应该扣减租船佣金的金额。
在这一点上企业与海关在存在较大的分歧,主要是对租船佣金性质的界定。但是,企业提出的属于商业折扣的观点没有依据支持,也与行业惯例不相符。
第3项装货港速遣费是装货时间低于预计时间而获得的费用返还,并且发生在起卸前,应当从总运费中扣除。
第4项卸货港速遣费是卸货时间低于预计时间而获得的费用返还,由于发生在起卸后,不能从总运费中扣除。
第5项老船险。A公司解释由于所租的航船船龄已经18年,属于老船,因此要求TRS公司承担保险费。实际操作中由A公司垫付,在结算的时候扣除。保险费费率为万分之四,按照货值的1.2倍投保。
经了解,OAP,OverageAdditlonalPremium是老船加保,即船的超龄保险。一般在租船合同中,如果船龄超过15年,租船方会按照一定的保费率支付给承租方老船加保的保险费,15-25年船龄保险费一般在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25年以上在千分之二到千分之四。
该部分保险费不属于运费的扣减项目,而是资金账目上的冲抵,不能从总运费中扣除。
因此,本批货物的运费应该是:总运费-装货港速遣费即:2385650.61-15467.47=2370183.14美元
思路
由于运费的支付过程中有款项互抵的情况,产生了间接支付,因此有观点建议从间接支付的角度出发。考虑到运费及其相关费用中有的项目本身是需要扣除的(第3项),因此最终选择从应当支付的运费的角度进行核定。也少数观点认为第2项也应该考虑A公司的意见,给予扣除。由于相关法规规定运费按照“实际支付或应当支付的费用计算”,有的观点不理解为何不按照A公司“实际支付”的结算发票的金额确定运费及其相关费用,这可以参考《审价办法》附则对实付、应付条款的解释:实付、应付价格是指买方为购买进口货物而直接或者间接支付的价款总额,即作为卖方销售进口货物的条件,由买方向卖方或者为履行卖方义务向第三方已经支付或者将要支付的全部款项。买卖双方冲抵买卖双方之间其他资金往来的情况属于间接支付,也就是A公司出现的结算发票中各个款项互相冲抵的情形。
保险费
因为A公司垫付货款购买了老船险,并最终由运输公司TRS公司承担,保险费的金额产生较大的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老船加保是因为船龄老化,导致货物出险概率增加,因此保险公司提高保费费率的保险,保险的标的是运输的货物,与货物的运输相关,且发生在输入地点起卸前,应当作为保险费申报和完税。
也有观点认:虽然发生了保险费,但是该费用不是由买方支付,而是运输公司支付的,因此不需要再申报保险费。
还有观点认为:从A公司和TRS公司的租赁合同来看,保险费已经包含在运费中,如果运费中扣除了保险费,则应当再次申报保险费,如果运费中未扣除保险费,在不需要再单独申报保险费。
结论
从上面各种观点情况看,对于第2项租船佣金是否可以作为折扣从运费中扣除,以及TRS公司支付的老船加保是否需要申报为保险费仍然存在争议。但是,也应当考虑到,行业内老船加保的保费率应该高于普通货物保险费率,万分之四的保险费率只是正常的货物保险费率。而租船佣金按惯例是支付给租船经纪人的佣金。因此,综合各种因素,建议类似情况下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按以下情况申报:
运输及其相关费用:2370183.14美元;保险费:16940.76美元
因此,进口无烟煤的完税价格确定为:42203024.59+2370183.14+16940.76=44590148.49美元
以上观点仅为“审价门诊部”讨论时集合观点,具体操作和理解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