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清关备案所需资料如下:
1、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请表;
2、产品配方;
3、产品质量标准;
4、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5、经卫生部认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按下列顺序排列: A. 检验申请;B. 检验受理通知书;C. 产品说明书;D. 卫生学(微生物、理化)检验报告;D. 毒理学安全性检验报告
6、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上市的,需同时提供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 提供成分含量。
7、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销售的zheng明文件;
8、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9、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10、进口化妆品报关需提供其中文标签、货物入境检验检疫通关单、产品成分表、合同、装箱单和报检、报关委托书等手续。